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] > 文章類別:佛教經典(佛經)
【佛教故事】結夏安居
張貼者:🛂巧薇
閱讀人數:16797人 張貼日期:2021-08-12 19:0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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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夏安居
"農曆七月是吉祥月,也是感恩月、孝親月,也同時是歡喜月。
其實每天應該都要時時感恩、人人感恩,我們要培養孝親的情懷,要用平等觀來看待一切眾生。
中元都說「普度」,因為過去農業社會窮,都要找年、節,製造一些吃的機會,所以「度」就是「肚」。
在佛陀時代,修行者每天要挨家挨戶去托缽,跟在家人結好緣,讓他有機會供養,這叫「化緣」,度化眾生的緣。
但每年農曆四月十五開始,印度的天氣慢慢轉熱,蚊蟲,或蛇、蜈蚣很多,因為出家人都打赤腳,外出托缽怕踩到這些昆蟲爬蟲,或被叮咬到,會被傳染疾病,於是佛陀從這天起到七月十五,三個月的時間叫夏安居,由國王、大臣、富人及一般民眾把糧食拿到僧團來供養,讓出家眾好好的靜下心來修行,不出門。
要不然精舍在郊外,出家眾走路到村落鄉鎮去托缽,來回都是大半天。
所以也剛好
利用這三個月聽佛說法,開啟智慧,進到「賢」的階位。
到了七月十五,佛陀就一一聽弟子的心得,證明他們都有所獲,佛陀很歡喜,所以七月也是歡喜月。
人間社會多一些賢、聖弘揚傳承佛法,不也是吉祥月?
這些出家眾
感恩佛傳法,感恩信徒供養,讓他們成就道心,也要讓在家人感恩三寶
:感恩父母、感眾生恩、感天地萬物恩等等,都懂得了這樣的法,所以也叫感恩月。
假如父母不在,就要身體力行做好事,父母健在的,就要為父母造福,自度度父母,是真正的孝親月。所以我們現在應該對人、對事、對一切都要用虔誠的心來面對,積善造福,愛惜天地,用智慧,日日虔誠,時時感恩。"
「安居」又稱「夏安居」,其意義為在夏季農曆的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,此夏三月,出家眾結界安居,非為父母師長三寶事,不得出界,以致力修行,名為「三月結夏,九旬安居」。
其起因是由於在佛陀的時代,印度的夏季雨季長達三個月之久,一切僧眾或在山間禪定,或在樹下經行,衣缽因此常為雨水所流失,而在夏季期間,地上的蟲蟻常出來爬行覓食,僧眾們沿路乞食不免踩傷地面上的蟲類及草樹的新芽,是故佛陀基於慈悲,避免居士們的譏嫌及實際上的需要,遂制定了夏季三個月,出家眾在界內精進用功的夏安居。
中台禪寺謹遵佛制,於農曆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舉辦夏安居,三個月期間,出家弟子在界內安心辦道、精進用功。為落實
「福德、教理、禪定」三環一體的理念
,結夏期間安排有老和尚的開示,並配合靜坐課程來進行實際的觀行體證。
另有戒律課程--比丘、比丘尼戒及沙彌律儀,以落實持戒之行門。
並安排懺摩儀式,以使身心清淨、業障蠲除。
其中亦有各精舍的供僧、齋僧活動,使大眾能福慧雙修、解行並重。
農曆七月十五日為夏安居功德圓滿的解夏自恣日,亦稱諸佛歡喜日,因夏安居期間僧眾精進用功、圓滿成就,故諸佛菩薩皆歡喜讚嘆。
當天亦舉行極富深義之勝會--盂蘭盆法會,並舉辦超薦、祈福、打齋、供僧等佛事,以度累世父母沉淪之苦,並為現世雙親消災、延壽、植福,是故農曆七月又稱為佛教之「教孝月」。
問(1):首先請問什麼是「安居」?
答:在印度,每年的四月到七月是雨季,雨季一到,蛇、蟲、微小生物都出現了,這段期間比丘出去托缽乞食,腳下難免會傷害到很多小動物,佛陀為了長養大眾的慈悲心,並免於招致世人譏嫌,於是規定四月十五到七月十五這三個月之間,大家不外出托缽乞食,就在精舍道場裡安居,安居的主要用意,是在一定的時間內不外出。 隨著佛教弘傳,安居的時間不只在夏天舉行。例如,到了北方,冬天天氣寒冷,大雪飄飄不能外出,就從十二月十五日起,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實行「冬安居」。除了這種三個月的長期安居,如打佛七、打禪七等短期間的潛修,應可稱為「小安居」。 現代的安居,廣義而言,如佛教學院開學,要到四、五個月後才放暑假;秋天開學了,要幾個月以後才放寒假,這也是安居。有時很多出家人安住在一處,一年到頭根本不上街、不外遊,雖然沒有什麼特別的名稱,這就是密行,也是安居。
問(2):除了一般在夏天、冬天施行的安居外,平時都可以安居嗎?
答:安居的本意,是每一個人依自己的時間自我用功、安排自己的修行,自我要求如何防止過失不當,安居在修行上的意義,是以慈悲,愛物、愛惜時間為用功的目標,所以,平時也可以安居。 打佛七、禪七,都算安居,有的人一天不外出,而用來閉關修行,這也算是安居一天、禁足一天。只是後來佛教徒的人口多,慢慢地把安居形式化了。
問(3):如此說來,安居的時間就不限於四月到七月這三個月之間,其他多少時間、日期長短,有什麼樣的規定嗎?
答:安居的時間一般是三個月,不過,在這三個月當中,必須依照規定安住於一處,不能外出,外出就是犯戒。但也有例外,例如身體有病,要出去看病;或有災難、盜賊,或家裡的親屬往生,要回去奔喪等,在獲得公眾認可的情形下,就不違背安居的規矩。
夏天的安居稱「夏安居」,又稱「坐夏」、「結夏」,指的是大眾在暑夏時,共同居於一處;冬天稱「冬安居」,又稱「坐冬」,大家在冬天時,共居於一處修行用功,因此安居,也有很多不同的名稱。
問(4):聽說安居還有「坐臘」、「結制」兩個別稱,這是什麼意思呢?
答:出家人要經過一個安居,才能增加一個戒臘、法臘,增加一年的資格,因此稱「坐臘」。出家人彼此不以年齡論大小,而是以戒為師,以安居的戒臘為標準。
「結制」,即這個安居有一定的制度,大家共同奉行制度,什麼時候開始、什麼時候結束,結束就圓滿了。
問(5):安居時,是否有規定一定要在什麼樣的場所呢?
答:安居的場所,通常會選擇在道場、寺廟,必須有門窗、屋頂,才能安全。如果在空曠的地方或樹下,或沒有門窗的房子裡,萬一有野獸、毒蛇或小偷光顧,乃至一些風雨等災害,就沒有辦法防備了。所以,出家修行者為了自身的安全,最好選在寺院裡,有屋頂能擋風遮雨,有門窗能防備外力侵犯,這樣安全的地方才能安居。
問(6):佛教的安居制度,是從什麼時候開始?
答:根據經典記載,佛世時就有安居了。如佛陀的僧團,曾在竹林精舍有六次的安居,當時很多國王如頻婆娑羅王、阿闍世王都很護持安居,很多的大乘經典就是在安居期間由佛所宣說。
問(7):有些人會選擇在塚間、墳墓或樹下修行,這些地方能不能安居?
答:不可以。因為墳墓的地方太空曠了,四處都沒有柵欄,居處不安全。比丘個人平時要修苦行,在塚間、樹下修行倒還可以,但是要安居就有所不當。
問(8):安居期間大眾都集中在一個地方不外出,在這一段時間裡,究竟要做什麼樣的修行呢?
答:安居的人一定要讓自己忙起來,如果不忙起來,太清閒的日子反而不好過。要如何忙呢?可以讀經、聽講開示、上課、參禪、念佛、禮拜,或者自己修行,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持戒、修定、看經增長智慧,每天有這許多的功課,就足以讓一個人忙得不亦樂乎。
所謂「禪悅法喜」、「法樂」,即看了一部經,感到很歡喜;知道一個好的道 理、多聽一些好的道理,也感到好歡喜,那是因為安居的人沒有什麼欲望,他不想外面購買,沒有外境的誘惑,一旦內心平靜,對道理就很容易相應。接觸了以後很容易受感動、受感染,就是身心和真理不斷在醞釀、配合,所以,進步會很快速。
問(9):安居期間的修行,是自己修行嗎?或者因為人多,也會有老師上課、指導?
答:安居期間,個人可以規劃要在哪裡閉關、靜坐、安居;人多時,可以集合幾個人,或兩、三個人對坐,以心印心,由哪個人來發表意見;也可以開座談會,談談讀書心得、修行心得,把自己所知的告訴別人。大家能這樣很融洽、融和地交流,就是「歡喜踴躍」、「法喜充滿」。
問(10):過去在印度,乃至現代的一些南傳國家,出家眾都要去行腳、托缽,安居期間一旦不出門了,每天三餐的伙食、吃飯問題怎麼辦呢?
答:這時就需要有幾位發心的在家眾、信徒來護持。如:你閉關了,我來護關;你們打佛七、修行,我來採買、烹煮給你們吃、為你們服務,這就是護關。
結夏安居也一樣,僧團裡的出家人都在一處修行,一些事務性、生活性的工作,自然會有幾個人出來發心,成就安居的人好好安心辦道。
問(11):如果現在要進行三個月的安居,在這段期間,會不會發生突然要換一個地方安居,或者安居還沒有到期,就要中止的狀況?
答: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換一個地方安居?
例如這間房子失火了、遭到水患,再繼續住下去不安全,當然要換一個安全的地方;或者這個地方受到國家的政治干涉,被查封,不能再繼續住下去時,當然要換個地方;或者有盜賊干擾、壞人敲詐,必然要換地方。所以要換地方,只要合理,佛法戒律是准許的。
安居期間如果要中途中止,必須是前面提到的這些事故,無法繼續安住於一處,或於生命有危險、於生活有困難、於法律有限制,或他人干擾,如家人、眷屬或異性經常到這裡找麻煩、魔難重重,這時不得已,只有告假、換個地方,這樣的情況下也是能得到准許的。
問(12):安居期間個人遇到不得已的情況,可以中途離開嗎?
答:可以中途中止,但要告訴大家。在戒律裡,如果有什麼事怕別人知道,必定這件事有所不當;所以,不要怕人知道,可以公開的讓對方知道。就以飲酒這件事來說,規定不能飲酒,飲酒是犯戒,但如果有病,需要酒作為治病的藥方,讓兩位以上的出家人知道,也可以有開許的方便。
因此,個人如果有事必須中途離開,只要向職事或領導人說明緣由,要做什麼事,多半是可以得到諒解和准許的。
問(13):安居是一個大團體的行事,大眾開始安居的第一天及結束的最後一天,整體上有什麼形式、儀式嗎?
答:安居的第一天,一定有一位領導人召集大家,說明這次的安居要結界,以哪裡為界限,在這個界限之內可以活動,界限之外就不可以去了;或者起居作息的時間、飲食是如何規定等等,將一些大眾必須共同遵守的規矩做一個說明。就如現在要開一場學術會議,事先會有一個工作報告周知大眾,這都是必然的程序。 等到安居的時間一天一天過了,到了要解居、解夏,即安居圓滿,大家再集合一次,由領導人、長老來為大家勉勵:經過三個月的修行,大家要好好保持信心,保持寧靜,保持自己的發心等等,在這方面會有一番的囑咐。
問(14):如果依印度早期的習慣,以四月十五到七月十五為夏安居,到了結夏安居的最後一天,有什麼特別的安排嗎?
答:七月十五日是「解居」,又稱「佛歡喜日」、「僧自恣日」,等於這一期的安居很平安無事的完成,大家的修行都畢業了,佛陀也很歡喜,這一天就稱「佛歡喜日」。
「僧自恣日」,是指出家人在這一天,於大眾中舉出自己違犯的過失,發露懺悔得到清淨,自己也會心生喜悅。安居結束後,就不必受安居期間的限制,可以開放去做自己的事。例如要到哪裡、要找什麼善知識、要做什麼事情等等,會比較自由一些。
問(15):農曆七月與七月十五的「佛歡喜日」似乎也有一些關聯,這個月分又稱「孝道月」,如此稱呼,是否有什麼根據?
答:七月十五這一天,大眾經過三個月的結夏安居,身心都很清淨,道德都增上了,這時候供養僧眾,可以得到很大的功德。
據說,目犍連尊者的母親由於過去輕慢毀謗三寶,後來墮入地獄,在地獄裡受苦,於是有人指點他,可以在七月十五的僧自恣日、佛歡喜日,即解夏、解居的這一天,用各種飲食來供養結夏安居的人,以大眾功德回向的加持力,減輕他母親在地獄的苦難。
目犍連向佛陀提出這個請求,佛陀欣然應允,便指示他以百味調和的飲食供養結夏安居的僧寶,這就是盂蘭盆會的由來,相當於現在的打齋供眾。
「盂蘭盆」,有「救倒懸」的意思,即解救他人倒懸的痛苦。就如現在很多人犯了什麼過失,感到對不起他人,就請對方吃一頓飯,向對方道歉;或者得到他人的幫助,也是請對方吃飯,盂蘭盆會、施食也有這樣的意義存在。
經典記載,在家信眾以妙味飲食供養三寶,不但現世父母能因此得蒙無量功德,也能救度七世的父母;因此每年七月,寺院都會循例舉辦盂蘭盆會,藉以追思父母及歷代宗親,所以,這一個月又稱「孝道月」。
問(16):目前台灣習慣於七月十五日舉辦供僧,為什麼要供僧?又何以要選在這一天呢?
答:七月十五日是結夏安居的解居日,是佛歡喜日、僧自恣日,在這一天禮請出家人到他們方便去的地方來應供,出家人會很歡喜,因為在一個地方禁閉了幾個月,這一天解放了、可以接受供養,所以訂在這一天舉辦供僧,於是就有了這樣的集會。
問(17):很多信徒到農曆七月十五這一天,會到寺院捐獻道糧,「道糧」是什麼意思呢?
答:佛教有以歷史上的一些因緣,應順世俗來制訂節日,例如紀念佛陀誕辰而有的「浴佛節」、七月十五的「盂蘭盆節」。我認為如果能把四月初八的佛誕日定為「佛寶節」,把臘月初八佛成道日、吃臘八粥訂為「法寶節」,把七月十五的僧自恣日、供僧定為「僧寶節」,那麼,佛法僧三寶,從四月、七月到十二月都有相應的節日,是很好的。
現在世界各國都有父親節、母親節、青年節、兒童節、勞工節、記者節等等,各行各業都有節日。節日在我們的生活中,確實有需要,就像人走得疲倦了,偶爾給一個時間休息;過了一段時間,讓他有一個稍微不同的變化,就是過節日。人在世間上,滿一年要過一歲的生日,這也是過節;甚至,結了婚的人有金婚、銀婚的紀念 日,同樣是過節。所以,佛教要制訂佛寶節、法寶節、僧寶節,藉此讓佛教徒有屬於自己的節日。
初到台灣時,我就提倡將農曆七月的盂蘭盆會訂為信徒供僧的「僧寶節」,藉此提升出家人的社會地位,以及僧眾對自我的要求。在僧寶節供僧,倒不一定只吃一餐飯,因為今天吃了一餐飯,明天怎麼辦呢?這沒有意義。
我認為積聚一些道糧,或者宣導:供僧不只是供養一次,而是可以供養一年,甚至長期供養;不是只有供養現在,而是供養未來;對象不只供養一人,因為「僧」是眾,要供養大眾、供養僧團。如在佛教學院、禪堂等地方,其經濟必定是比較困難,個人倒是容易解決。 因此,供養不是湊熱鬧,要供養有道德的,要供養修學的,要供養平常修行的出家人。「供僧」的意義很好,出家人好好的修行,在家信徒賺錢了,能在收入的結餘中分配一些供養僧眾、回饋出家人,讓出家人能受用,供養者也分享出家人修行的道行、功德,這是彼此互利的好事,這樣的供僧才有意義。
問(18):在中國的各大宗派如禪宗、淨土宗,是否也有各宗派的安居制度?
答:中國的安居制度雖然承襲印度,卻因風土民情不同而有一些變通的辦法。過去都是律宗實踐安居生活,律師必然要持律,要依戒律生活。後來有了禪宗的叢林,禪門裡天天打坐,每天都是安居,說起來比律宗更進一步。 現在的佛教學院,每天要閱藏讀經、禪修念佛,實質上,也是安居的修行生活。安居是佛的制度,是佛弟子共同遵循的軌則,就不可說,這是你可以做的、我不可以做的,不論各宗各派,只要僧團有需要,都可以安居。
問(19):現在的寺院道場,有時會舉行禪七或其他活動,需要住上一天、七天,其中有在家眾參與,這種情況下是否也算安居?
答:佛陀非常重視宇宙萬有的生態保育,對於環保、護生,都有徹底、周全的方法來保護眾生的生存,他為僧團制訂結夏安居,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
安居,倒不一定非要出家人才可以。如過去的伐木工人,每年到了四月至七月之間,正是樹木成長發育、昆蟲繁殖的時候,他們也不砍伐樹木,甚至把斧鉞都藏起來,這也算安居。很多從事釣魚、屠宰的行業,正當母魚在孵卵、繁殖的季節,他們不會去傷害牠們;現在西方不少重視生態保育的國家已立法規定,釣魚的人如果釣到的魚太小,沒有達到一定標準時,就要把小魚放回去,所以這個世界會越來越文明。
問(20):什麼叫做布薩?
答:布薩也像安居一樣,僧團訂定一個日期,每半個月舉行一次布薩儀式;或者如「六齋日」,就在這一天,大眾來誦戒、懺悔;犯過違紀者在大眾面前發露懺悔後,僧團中就不得再私自議論是非。僧團的布薩,即誦戒懺悔的意思,這種藉由大眾力量圓滿解決問題的方式,能使僧團維持恆常的清淨和樂。
問(21):布薩對佛弟子而言,會有什麼功效呢?
答:布薩的效果很大。如學生們在週會上要讀週訓,一般的開會都要讀過去領導人的訓令、訓詞,如總理遺囑之類的詞語;就是現在一般的人也需要有個座右銘,來自我警策。
僧團每隔一段時期,會把佛所制訂的戒律拿出來讀誦,如此可以警策身心,自我評量是否有違犯這些戒條?所以,布薩的作用很大。
或者個人自覺有過失,藉由這個機會認錯,向大眾懺悔,經由不斷的自我修正,人格道德必定會有所進步。
問(22):「布薩」的時候要誦戒,都是誦一些什麼戒條或規約呢?
答:布薩誦什麼戒條,沒有一定的限制。現在的領導人認為大家在哪方面比較鬆懈,就讓大家在這個部分加強訓練,要大家多讀那一類的經典、訓詞。
如果大眾念佛不夠精進、勤勞,就多讀一些念佛的書,參禪不認真,就多讀一點禪門的開示。尤其戒律、戒條是針對個人的行持、行為有所不當、違法而制訂,就更需要一個規範,幫助我們重新調整自己的行為。
問(23):那麼,布薩多久舉行一次?或者有固定的時間嗎?
答:過去大多訂於六齋日,不過現代人生活繁忙,不能依六齋日來進行,大多選在初一、十五,每半個月誦戒一次。誦戒的時間很快,簡單一個儀式,唱個讚、誦一段經文,由一位長老、代表人誦讀戒條,大家再輕聲附讀戒條,確認大眾都沒有違犯,就算完成儀式。
布薩的重要性,等於讓大家對戒律條規經常有一些回憶、溫習,使人不致遺忘,所以,大眾都能安住於淨戒中,而長養善法、增長功德。
問(24):聽說布薩有各種類別,如「三語布薩」、「清淨布薩」,它們代表著什麼意思呢?
答:在眾多的律制儀文裡,舉出好幾種布薩形式。如「三語布薩」,是指二到三個人面對面共同布薩;「清淨布薩」,則是在一位大德僧的面前行布薩。
不管哪種形式的布薩,主要的不同,在於要誦戒的場所、參與人數,或者以什麼形態誦戒,這些都是一時的規定,我認為不需要有太多的分別、計較,能夠確實把握好誦戒的精神與意義,才是最重要的。
問(25):布薩時,有過失就懺悔,那麼布薩與懺悔是否有關係呢?
答:有關係。例如,戒條裡規定不可睡高廣大床、不可浪費物資、浪費金錢,不可做不正當的事情,若有所違犯,心中要能慚愧、懺悔自己的不清淨,甚至,向一位大德訴說、懺悔;或者拜佛、讀經,重新修正自己、勉勵自己,這樣的懺悔改過能使德性增上,因此布薩、懺悔是很重要的行持。
問(26):聽說佛光山也有一個可以布薩的地方?
答:佛陀當初的僧團是「千二百五十人俱」,同樣,佛光山也有一千多名出家眾,人眾多了,大家難免有些意見上的不同,所以,多年前我就設立一個「僧伽法庭」,僧團裡有了爭議或不同的見解、看法,不准私下傳播、議論,可以到僧伽法庭上求得公眾評論。
但是設立僧伽法庭後,到現在都沒有使用過。因為,佛光山的人眾平時工作都很忙,大家修行都很認真,同時都受過知識教育,懂得要互相尊重,因此沒有什麼爭議。不過這個設計有它的重要性,未來的弟子總會有什麼事情需要一個調解、申訴的管道,因此,僧伽法庭未來還是有機會用得到。 問
(27):既然布薩與懺悔有關,那麼布薩在我們現今社會中,具有什麼樣的意義?
答:現在的社會有個毛病,就是大家不肯認錯,每一個人都要講理,如此一來,人就不會有進步。例如,我們很簡單的問一句:「你吃過飯嗎?」其實,只要簡單的回答「吃過」、「還沒有吃」,一句話就好了,可是有的人回答得很複雜:「我剛才因為什麼事情,要到那裡去,又要接聽電話,路又很遠,又遇到什麼人……。」講了很多理由,最後問他:「你吃飯沒有?」「沒有。
」所以,講那麼多理,就只是要強調他沒有吃飯的道理。
我覺得道理不重要,陳述事實很重要,我對年輕人動不動就講理,也有些意見。在叢林裡,不准你講理。所謂「有理三扁擔,無理扁擔三」,即使你有理,也要打得你無理,讓你在無理之前要服從、服氣,將來你在真理的面前還會不服從、不服氣嗎?修道的人,不要老是為自己講道理,要自我謙虛、謙和,常懷慚愧、懺悔,才是做人最高、最上之道。
問(28):在僧團裡,到了布薩的時候,是不是每個人都要參加?
答:在僧團裡,不管職務大小,每個人都要參加布薩,布薩是修行。由於戒律之前人人平等,就如社會上「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」的道理一般,不管大小職事,都要參加。尤其,初學者更不可輕忽布薩,我們所辦的佛教學院,大家都要參加週會,同時要宣讀院規,這也等同於布薩。
問(29):如果以佛教的「戒」與世間的「法律」相互對比,兩者有什麼不一樣嗎?
答:法律和戒律兩者不同。世間的法律,是用外在的條規來限制你,它只能軌範一個人外在的行為,告訴你「不可以這樣」、「不可以那樣」;佛教重視身口意清淨,是從心的源頭來導正個人偏差的行為,戒律是從心裡自我要求:「我不可以這樣。」 法律和佛法的關係,就如孫中山先生說:「佛教為救世之仁,佛學是哲學之母,研究佛學可佐科學之偏。」、「佛教可以補法律之不足,法律防患於已然,佛教防患於未然。」意思是:你犯法了,法律才能制裁你;但是佛法是在還沒有犯法之前,就警告你、提醒你「這是不可以的!」所以,佛教能防患於未然。世間的法律,是等到一個人犯罪後,才能制裁他,而戒律是一個人還沒有犯法前,就令它消失於無形。
就如工業,有分上游的工業、下游的工業,如果把佛法的戒律視為上游的工業,法律就是下游的工業。如果上游的工業都沒有出錯、沒有出問題,下游的工業就不會有事了。
因此,出家人就如同警察一般,也提倡守法、守戒;牢獄裡收押的犯人,基本上都是犯了佛教的五戒,如果人人不犯戒,哪裡還需要警察、公安、法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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